買賣過戶,即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這種方式與二手房交易類似。如果房產為“滿五唯1⃣️”住宅,且繼承方式無法實現,建議選擇買賣方式過戶,費用低、操作方便,與贈與相比更是免除了後顧之憂。
買賣過戶主要審核內容
根據規定,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
申請過戶的審核內容包括: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費用方面,進行二手房過戶需要繳納相應費用,具體來看,包括:1. 契稅(買方交):若為滿五唯1⃣️的家庭唯1⃣️住宅,買賣過戶時,90平以下的需繳納1.5%的契稅,大於90平的則需繳納1.5%的契稅;非家庭唯1⃣️住宅進行買賣過戶時,需要繳納3%的契稅,不考慮面積大小;2. 增值稅(賣方交):未滿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增值稅5%;2年以上(含)住宅,免征增值稅。3. 個人所得稅(賣方交):交易總額的1%或交易差額的20%;如果是賣方家庭唯1⃣️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免交個人所得稅。5. 評估費(雙方協商):由評估公司收取,收費標準一般為評估價的1%—5%。6. 登記費(買方交):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