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正式印發!
還沒買房的街坊,好消息來了!
目前,廣東走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前列, 在廣州、深圳全國試點的基礎上, 新增 珠 海 、東莞、佛山為省級試點! 今年將籌建22.2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
與面向困難群體的公租房不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比如新畢業、在城市工作的大學生,較多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條件,因此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出發點是為解決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難。
《意見》明確了租賃住房要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並且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而准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各地合理確定。
廣東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上走在全國前列。2019年12月,廣州、深圳作為國家試點城市,開始試點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到今年4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工作方案》,新增珠 海 、佛山、東莞三市作為省級試點城市。
為加快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已制定《廣東省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計劃"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組租賃住房74.05萬套/間,其中2021-2023年全省新增籌建51.2萬套/間,2021年籌建22.2萬套/間。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6月,全省共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81484套/間,涉及住房面積2858079平方米,實現投資78.6億元,完成年度任務占比為81.6%。 保障性租賃房之外,廣東也正在構建"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解決各類群體的住房問題。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推動試點城市落實好土地、金融、財稅、資金獎補等支持政策,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盡至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意見》提出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並且強調利用存量。
新市民、青年人主要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租房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地段,因此保障性租賃住房要重點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特別是在城市中的老城區、園區或交通便利的區域建設。具體實踐中可以利用集體土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園區配套用地以及非居住存量房屋,包括空置的商業辦公樓、工業廠房等,通過多種方式來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給。
比如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並且用作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而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允許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並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
另外,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比如廣州去年建設的穗和家園項目,在全國率先獲得中國建設銀行首筆政策性租賃住房貸款825萬元。
珠海已被列入試點城市,
相信很快珠海街坊就能享受到這個住房福利!
趕快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更多人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