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珠海人
你的社保繳費基數要變了!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月平均工資的60%,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這是繳費基數的下限; 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這是繳費基數的上限。
據了解,
我市此次新發布有變化的“三險”包括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趕緊跟小編看看具體要怎麼變!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執行省統一標准。 繳費基數上限為2020年廣東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7647元的3倍,繳費基數下限為廣東省第二類片區(含珠海市)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597元的60%。即,上限是22941元,下限是3958元。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廣東省第二類片區(含珠海市)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597元的3倍,繳費基數下限為本市至低工資標准。即,上限是19791元,下限是珠海市至低工資標准1720元/月。 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要繳費。因此,根據相關規定,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只設立了下限。 2021年度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執行的新標准是,用人單位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費率之積繳納工傷保險費,另需注意的是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至低工資標准1720元/月。
大家記得查看工資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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