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貸款人本人不變,只變更相應的個人信息,如改名換身份證、換電話號碼等信息,只接去原銀行房貸中心申請變更個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變更貸款人或產權人,如:離婚財產分割、原產權人死亡繼承、或要出售給他人等原因變更的,則無法直接變更,需要將欠銀行的貸款結清,再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離婚時房貸未還清,房產的分割問題,要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
1、房屋購買於婚後。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於,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並分割。
2、房屋系一方購買於婚前。這種情況下,根據於誰的名下,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
於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第10條第2款有明確的規定,即“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顯然,這種情況下,房屋應歸婚前付款買房一方,但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婚前付款買房方給予補償,同時,尚欠的房貸也由婚前付款買房方承擔。
於夫妻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尚欠的房貸也就屬於,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並分割。至於一方於婚前所付的房款,應作為債權處理。